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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企联常务副会长叶连荪
明确企联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目的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企业是劳动关系的主体,没有企业,就没有劳动关系;企业联合会的所有工作的根本点和出发点就在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要不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企业在劳动关系和社会的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联合会应当积极引导企业以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为重,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合理资源配置、诚信商誉,提高就业水平和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尽自己的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
要积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只有在企业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证,职工生活才能逐步提高,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才能稳定而持久地建立起来。企业联合会代表企业和企业家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和仲裁机制,应当把积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主要的职责。
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完善的工作制度是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企业联合会应注重抓好两项工作,健全三项制度,即要认真抓好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组织、推动和监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工作,以企业组织代表的身份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的定期会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
逐步完善组织机构。省企业联合会已经成立了雇主及劳动关系部,专门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参与劳动关系协商工作。当前,各市已建立的企业管理协会和企业家社会组织,条件基本具备的可以通过换届更名联合涉及企业的其它社团共同发起组建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联合会,从而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条件尚不具备的要积极向当地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在经贸委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
要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企业需求。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新鲜经验,使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要不断加强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的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企业需求。当前,要把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企业改革、结构调整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重点问题作为调研重点,通过三方协商,及时解决现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主要矛盾和问题,并使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当地、在萌芽状态,以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要面向企业,加强服务。企联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切实为企业和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广泛会员企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要建立和完善与企业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以及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拟定、修改等方面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要注重总结,收集和交流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动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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